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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09  点击:

1.   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2.   各科室要严格按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全院任何科室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按规定报告,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

3.   疫情管理人员及时对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打印进行网络直报。

4.   公共卫生科承担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新职工、进修生、实习生、规培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5.   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查看门诊日志、病人入出院登记、医技科室传染病阳性结果,发现有漏报、迟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督促补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疫情自查工作。

6.   网络直报的信息和相关资料按月导出,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相关资料保存3年。

7.   定期对疫情检查情况及疫情流行趋势进行总结、分析、反馈。

8.   网络直报的电脑专用、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定期更换。

9.   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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