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信用环境建设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了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等信用主体在社会信息等方面的行为,使诚实守信从道德层面走向制度化。为了更好学习条例精神,将诚信观念贯穿于我们医护人员人员日常工作生活中,消化一科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激励大家认真学习领悟条例内涵。
一是与考评结合,纳入个人成长档案。科室为鼓励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根据条例内容,结合日常工作特点,专门编制诚信试题,对科室人员进行诚信学习情况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和测评结果计入个人成长档案,诚信学习制度化,督促大家成为条例的学习者。
二是与晨会结合,条例学习常态化。诚信学习是基础,诚信实践是关键。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将条例的学习贯穿于日常的工作例会中,在每次的例会开始前,科室主任会用10分钟左右的时间讲述条例的精神,规范日常的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诚信行为,鼓励大家自觉成为诚信的践行者。
三是与活动结合,分享诚信故事。诚信活动不仅存在于我们的工作中,更贯穿于我们的生活中。消化一科将诚信纳入日常的活动中,通过自愿报名的形式,每周安排1-2个医护人员分享诚信故事,讲述他们对诚信的理解和感受,探讨诚信故事背后的意义,使大家都能成为一个诚信的传递者。
通过诚信的学习、考评和分享,我们对诚信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消化一科的医护人员不仅成为诚信的学习者,也成为诚信的践行者,更逐步成为诚信精神的传递者。
消化一科 刘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