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持续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教育局教研中心总务处副主任于建成公车私用问题。于建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驾驶公车办私事。区教育局给予于建成记过处分,责令其补缴相关费用。该中心办公室主任郭文全负有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郭文全党内警告处分。
经济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邢蓬勃公车私用问题。邢蓬勃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驾驶公车办私事。区纪委给予邢蓬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补缴相关费用。分管该站日常工作的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副局长于庆波负有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于庆波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顶风违纪、转入地下的隐形“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影响恶劣违纪行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纪委
2017年5月27日
来源:文登廉政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