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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心医院关于孙福山诊疗过程及纠纷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19  点击:

    近日部分新闻媒体报道了我院有关“患者青霉素过敏死亡事件”,针对该事件,我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作出如下说明:
    一、患者诊疗经过
    患者孙福山,男,54岁,因“咳嗽2天,发热6小时”于2月12日入院。入院诊断:肺炎、I型呼吸衰竭。入院后给予持续氧气吸入、抗感染、解痉平喘等治疗。患者于2月13日上午行青霉素皮试,结果为阴性。在输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青霉素类药物)后,即刻出现恶心,随之自述周身瘙痒,查看皮肤无皮疹,输液护士当即考虑为青霉素过敏,立即给予夹闭输液器,停止药物输注,同时报告值班医师,值班医师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往病房,查看病情,组织抢救。值班护士立即给予更换生理盐水及输液器,并应用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抗过敏药物。在抢救同时,急请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会诊,给予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球囊辅助呼吸、气管插管等相关治疗。经过多学科积极抢救,仍未成功,于12:50宣布临床死亡。死亡诊断:过敏性休克、重症肺炎、I型呼吸衰竭。患者死亡后,院方将死亡诊断告知患方,并建议患方进行尸体解剖,明确死亡原因。
    二、纠纷受理情况
    事情发生后,患方对我院的诊疗过程存在异议,拒绝搬运尸体,尸体滞留病房达10余小时,并投诉至有关部门。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医患关系办公室立即组织召开医院专家委员会及相关科室人员病例讨论会,同时与患者邻床的陪护人员进行交流并核实相关情况,据该陪护人员介绍,患者病情突然变化时,家属在旁陪护,他协助呼叫医务人员,在走廊遇见值班医生正从医生办公室赶往病房,护士在治疗室抽取抢救药物,随即也赶往病房(我院医生办公室与该患者病房距离约为30米)。讨论认为,患者因过敏性休克死亡,对此我院表示遗憾。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人于患者死亡后前往病房劝解患方按规定处置尸体,并告知其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
    2月16日,患方家属到病房与值班医护人员沟通,医护向其介绍了抢救经过。
    2月17日,我院分管院长组织召开医患双方见面会,针对救治过程进行沟通解释,并将医院的讨论意见告知患方。
    2月18日,针对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我院再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并形成统一意见,首先,对患者发生意外死亡,我院表示同情,但纵观该医疗纠纷,我院在患者病情变化后的抢救处置措施规范,无医疗过错,如患方有异议,建议患方通过第三方鉴定解决当前争议。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人将上述意见告知患方,并表示院方愿意积极配合完成相关鉴定。
    三、媒体采访情况
    我院医患关系办公室工作人员曾接到自称凤凰网记者的采访电话(电话显示为威海手机号码),根据医院工作制度,告知其携带记者身份证件到我院现场采访,我院将积极配合,但始终未见到记者本人。
    针对患者青霉素过敏死亡的情况,我们深表理解和同情,但希望患方依法依规处置医疗纠纷,另外,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应是双方面的,而我院管理部门却没有得到表述的机会。作为医疗服务部门,我院愿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欢迎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威海市中心医院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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