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院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所属的各项工作,确保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实施。
2. 协助、督促、指导科室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定期进行评审、核对,并刻盘备份。
3. 负责上网文件申请单的保存及相关文件的登记汇总、上网发布、废止下网。
4. 依据职能科室职责、《行政职能科室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及相关制度对各科室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 根据运营管理科发布的医院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对异常指标进行预警,并督促相关科室积极整改。
6. 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对各科室完成情况进行追踪,并督促相关科室开展持续性改进工作。
7. 对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通报,协调组织院级持续改进工作会议。
8. 协调医院各相关科室,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质量控制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9. 协调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各相关科室开展工作。
10. 协调医疗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11. 完成上级及医院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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