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治安保卫、车辆管理及监控的使用工作。
2. 负责制定和落实医院的各项治安保卫和停车收费制度,做好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3. 贯彻落实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泄密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维护医院秩序稳定。
4. 负责医院要害部位、公共场所、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治安工作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消除安全隐患。
5. 协助公安部门对发生在医院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单位内部违法违纪人员的监督和帮教工作。
6. 负责医院安保人员的管理和调配,开展内部群防群治工作。
7.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单位暂住人口及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8. 参与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医院及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电话:0631-3806646